关于我校开展《保密法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9-27

 

        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国家保密局、司法部、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最近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<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>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保密法的重要意义,全面深入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四部委的这一通知精神,确保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秘密信息的绝对安全及新修订的《保密法》在今年十月一日顺利实施,结合我校的自身特点,现将在全校开展《保密法》学习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 一、为加强新形势下我校保密工作,强化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、责任意识,规范保密程序,提高我校保密工作管理水平,学校拟于9月29日下午14:00,在群贤楼三楼报告厅举行“学习《保密法》”专题辅导报告,参加人员为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涉密工作人员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于10月15日之前,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学习《保密法》,并将学习情况反馈至党委宣传部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党委学工部、党委研工部要认真做好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的《保密法》的学习教育工作,本学期,要将《保密法》的学习教育活动纳入本科生、研究生的法制教育课堂。

        四、精心组织、认真策划,通过制作宣传橱窗、校报刊登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,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《保密法》的宣传教育活动,全面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保密意识。

 

保密办
党委宣传部
2010年9月27日